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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動債賠錢 男子告贏花旗

 

〔記者王定傳/台北報導〕台北縣倪姓男子九十六年間到花旗銀行辦理定存,經理專人員推薦,十餘分鐘後將百萬積蓄全數改買連動債,結果慘賠四十三萬餘元,倪某認為理專隱匿風險,告上板橋地方法院,法官審理認為,銀行未充分說明、告知及適時通知,導致倪某損失,判賠三十八萬五六一七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
 

花旗銀行昨表示,對一審判決結果感到意外,依據內部嚴謹的審視,該案件的文件完整性與風險揭露等流程,均符合相關規定;花旗並指出,將綜合評估全案狀況,考慮是否提起上訴

更新日期:2010/08/24 04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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