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U讓兩岸經貿開大門走大路
【經濟日報╱社論】
2009.11.17 03:24 am
 

期盼已久的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(MOU)昨天終於換文,由金管會主委陳冲與彼岸的銀監會、證監會、保監會主席代表雙方完成簽署。儘管台灣已與英、美等30餘國簽署MOU,但兩岸MOU的形式及效益超越一般MOU,具有多元重大意義,其不僅打開兩岸金融業的往來通道、兼為市場開放定調,並為兩岸互動開啟第三條路,更為其後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(ECFA)協商創造新機,讓兩岸經貿關係進入開大門、走大路的時代,但真正的挑戰也將接踵而至。

兩岸MOU是依4月26日三次江陳會簽署的「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」而來,但比60天內談成的時間表慢了近五個月;其間的關鍵不在金融監理合作的專業問題,因為這早有國際通則可循,而是兩岸關係的特殊性阻礙了簽署進程。如今,雙方以務實的簡體文及繁體文、使用「大陸方面」及「台灣方面」的名稱、採納換文等作為,讓各方鵠候多時的MOU終於完成簽署程序,實是在WTO模式(世界貿易組織下的關稅領域)及兩會模式(海基會、海協會用「兩岸cross straight」)之外,開啟了第三條簽署協議的路徑。這是兼顧國際慣例、形式對等及雙方需求下難能可貴的成果,不只要給參與努力的各方拍拍手,新模式也讓未來合作有了更多可能。

兩岸MOU的另一效益,是讓雙方監理機關建立制度性的對話機制,降低金融服務業者的管制成本與政策不確定性,並有利於化解彼岸金融市場的實質進入障礙,例如各地方政府實務運作等所謂的「潛規則」。但這項MOU的更特別之處,還在於其寓市場開放意義於其中。

從表面內容看,MOU沒有提到市場准入事宜,但依台灣對WTO的承諾,台灣金融服務市場已對所有成員開放,僅對大陸設禁令,且料定北京不會向WTO抗議,以免我藉此凸顯兩岸平起平坐。如今,彼岸願與我方簽署MOU,實是我方已以某種形式承諾開放陸資來台,否則即無簽署必要。因此,這代表我方願予大陸WTO待遇,這讓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再進一步;由此延伸,在將登場的ECFA正式協商中,我方要求給予金融服務業「超WTO待遇」的早期收穫,也將更為順理成章,讓台灣金融服務業西進,不只拿到MOU這張入場券,還有機會獲得具競爭利基的貴賓證。

MOU的簽署,不只給予台灣金融服務業更大的發展舞台,且其能否成功享用大陸市場開放的收益,亦將是場硬碰硬的實力戰,勝敗猶在未定之天,但政府必須要給業者奮力一搏的機會;另一潛在的受惠者,則是在大陸投資的廣大台商及經營大陸市場的企業,他們將因此而獲得台灣金融服務業的支援,在金流支持下拓展市場版圖,金融業亦得以持續保有客戶,進而形成良性循環,並肩發展成長。

依國際規範簽署的兩岸金融MOU,將讓兩岸經貿今後的往來開始開大門走大路,亦即很難再以隱晦不明的內規、針對性的行政指導及岐視性的人為干預,進行選擇性決策,這對兩岸企業、經濟發展都是正向之舉,因為企業經營最需要的就是透明、一致化政策,有利於長期布局。也因此,這對台灣也是一個嚴苛的考驗;一方面,我們是否能擺脫意識形態的糾纏、民粹式的政策討論,讓兩岸經貿往來真正正常化;另方面,政府在推動兩岸金融業進一步正常化、自由化之際,能否將涉及經濟安全的配套,例如陸資來台審查機制、敏感產業的投資防火牆、金融審慎監理原則等,予以明確的規制化,尤為關鍵。恭喜,兩岸MOU成真;加油,挑戰才要開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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